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(FDA)发布有关降低对乙酰氨基酚处方药肝损害风险的措施,包括限制对乙酰氨基酚处方药的规格,即每片(每粒胶囊或其他剂量单位)的含量不超过325mg,同时修订此类药品说明书,警示肝损害和过敏反应的风险。
美国FDA持续收到使用含对乙酰氨基酚药品引起肝损害的报告,最严重的风险发生在服用了过量的对乙酰氨基酚,或同时使用了一种以上的含对乙酰氨基酚的产品,或同时饮用酒精的情况。严重肝损害可导致肝衰竭、肝移植、甚至死亡。据调查,自1998年至2003年,对乙酰氨基酚为美国引起急性肝衰竭最多的药物,其中48%( 275例中有131例)是因该药物的意外过量引起的。2007年美国CDC的一份报告估计,全国每年有1600例急性肝衰竭病例,对乙酰氨基酚是导致肝衰竭最主要的原因。
FDA认为每片不超过325mg的对乙酰氨基酚复方制剂对治疗疼痛依然有效,且没有证据表明使用超过325mg每剂量单位的对乙酰氨基酚能带来更高的镇痛效果。医生仍可指示患者每次服用1-2片(粒或其他单位)的对乙酰氨基酚,每日不超过6次,且不要超过4000mg的最大日剂量。 (美国FDA网站)